part  Ⅰ

蔡依林是擁有怎樣的戰勝欲望,讓她打敗自己的軟弱、打敗看衰她的人,拿下金曲獎最佳女歌手獎?

她是一個運動員,內心有一股挑戰世界紀錄的欲望,無法抑制。

她,其實是一個藝人。

這是一場勝利的宣示!今年六月十六日晚上,台北小巨蛋,身著紅色舞衣的蔡依林,緩緩從高處降下舞台,手裡拿著響鈴,拋向天空後,像體操選手般柔軟的劈腿轉身,接下響鈴。扭腰、擺臀,動作狂野。一首「舞孃」引發尖叫聲不斷,她在火焰包圍下退場。一個小時後,她獲頒金曲獎最佳女歌手獎。

接過獎座致詞的蔡依林,沒有落淚,鎮靜非常的說:「得這個獎,我要謝謝很多人,謝謝曾經很不看好我的人,謝謝你們給我很大的打擊,讓我一直很努力……,讓我一直維持在最好的狀態。」

典禮後,網路上開始有人討論這番話是什麼意思?一位娛樂圈內了解蔡依林的長輩則說,這是一番她等了多年,才有機會說出口的肺腑之言。

她要證明:我不會被你看衰!這是驅動蔡依林挑戰紀錄的內心力量。

慘遭批評:人紅了卻不討喜 被評為爛歌手、亂抄襲

「很少有歌手像蔡依林一樣,第一張唱片就紅了,可是卻那麼的不討人喜歡。」一位熟悉蔡依林的圈內人說道。蔡依林十八歲出道,但隔兩年,她竟被創作歌手陳珊妮和林暐哲等人,評為「十大爛歌手」。後來每出一張唱片,幾乎都招致抄襲國外歌手的評價。

有人可以不在意負面的批評,但蔡依林從小就好勝,功課要第一、打電玩也要第一。她渴望巔峰。

「小時候全班有很多很棒的資優生在我旁邊,我處在班上,覺得他們好像就是數學好厲害,你可能要讀好幾本教科書,你才會進步,已經很努力、很努力,結果還是九十七分,」她說她不是資優生,但「我還是覺得不會放過自己,」她笑說。


「我想要獲得的東西可能就是:這個東西妳學好,當下妳克服了它,對我來講,那就是一種成就感。」

她從來都不放過自己,她的字典裡不容許九十九分。這個數字勝利者不屑,不是巔峰,就缺乏征服的成就感。

「你必須讓自己得到一百三十分,才能讓自己被別人扣分!」她接受《商業周刊》專訪時表示。

「一百分就『耶!』(比出勝利手勢);九十九分就『夠了!為什麼是九十九分?』」蔡依林使用的語言很年輕,但表情卻很認真。聽說,她剛出道時,總是追著經紀人問:「我應該怎麼做(才會成功)?」努力想要改造自己。

進入演藝圈,一個每天都在淘汰人的地方,蔡依林二十一歲就遇到演藝生涯中最大的困境。那年她的父母與所屬的經紀公司大聲工作室,發生財務糾紛互控,一邊是她最親愛的家人,一邊是挖掘她才華的恩師,她在其中左右為難。而這場官司的結果是,新台幣九百萬元的賠款,和不知何時才有機會重返舞台唱歌的茫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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